关于召开“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工作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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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chinaups.com 作者:fei 浏览:203次
发布日期:2008-2-29 20:04:24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企事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在电源行业的贯宣和执行与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依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下面简称《通则》)有关规范原则规定,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有关领导的支持下,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同意,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与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负责《全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的制订组织工作,并定于在“2007中国国际电源产业发展高峰论坛”(详见附后高峰论坛整体活动邀请函)期间,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时,在北京(北京建设大厦酒店)召开“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研讨会暨全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工作会议”。 一、 成立“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项目工作组” 2、 经讨论研究,确定项目工作组组织机构如下: 顾问: 特邀专家顾问:(按首字拼音顺序,排名不分先后) 标准项目工作组组长: 标准项目工作组副组长: 标准项目工作组秘书长(兼): 标准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颁发相应的证书、证牌) 标准项目工作组中心成员:(颁发相应的证书、证牌) 标准项目工作组普通成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 全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工作会议内容 1、 信息产业部介绍我国已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环保法规监查和国内外有关电子环保法规与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的进展情况。 2、 CESI介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的正式实施和制定的进展情况。 3、 CESI介绍我国电源产品在执行电子环保法规中的现状和制定“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工作的意义。 4、 确定“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组的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 5、 讨论和确定“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讨论稿。 6、 初步表决“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修改和讨论稿。 三、 电子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准涉及电子电源产品分类 希望接到通知的各理事、会员单位、各企事业有关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和相关行业活动,凡欲参加的企业请填写《标准项目工作组申请登记表》报秘书处。有关详细信息可进入中国电源行业官方网站“中国电源门户网WWW.CPSA.COM.CN”查询。 附件:1、全国电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境质量安全期限)标准项目工作组申请登记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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