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技能的诀窍:先模仿,再创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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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今社会非常重视创新的价值。所以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都很注意原创。但也有人因此陷入一种魔怔,为了原创而原创,却忽视了自己工作最重要的目的是什么。这种人可以说了得了原创病,到头来,这种做法也许得到的是原创的病,而没有原创的命。其实,纵观历史,很多出色的创新都是先有模仿,后有创新的。只有在你没有刻意去追求原创的情况下,最好的原创才会出来。文章来自编译,篇幅关系,我们分两部分刊出,此为第一部分。

划重点:

先模仿,再创新。这提高技能的好办法

模仿和创新不是对立,而是相辅相成

原创病有三个原因:误解了灵感、迷恋独创性、自恋

原创性是求之不得,不请自来

先模仿,再创新。这是我提高技能的座右铭,任何技能。

这个说法有违直觉,但我们越是模仿别人,我们就越能更快地发现自己的独特风格。在娱乐界,就有很多喜剧演员先是试图模仿对方,但都失败了,然后确立自己风格后而成功的:约翰尼·卡森(Johnny Carson)试过模仿杰克·本尼(Jack Benny),但失败了,可后来他获得了六项艾美奖。然后,大卫·莱特曼(David Letterman)试过模仿约翰·尼卡森,但也失败了,不过后来却成为美国最伟大的电视主持人之一。

在回顾自己的影响时,柯南·奥布莱恩(Conan O’Brien)说:“我们想变成像自己偶像那样的人,正是这一努力的失败定义了我们,并让我们显得独一无二。”

可是,当代的创作者却背道而驰。他们拒绝模仿他人,顽固地坚持原创,他们认为这是自己最高尚的美德——即便这种美德是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跟他们交谈时,他们可能会否认自己对独创性有什么野心,但却会在自己的行动中表现出来。一般来说,创作者花在模仿英雄上的时间,要比尝试创造新事物所花费的时间要少得多。我把这种现象叫做原创病——这是一种无所不在的瘟疫,导致创作者害怕模仿他人的风格。

这个问题在作家群体当中也许最严重,在谈到自己的作品时,这帮人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神秘感,那种为超自然现象保留的神秘感。不过,作家们很聪明,他们知道要向其他领域学习。

昆汀·塔伦蒂诺

说到这个,你会想到好莱坞的电影导演,因为他们被视为深得创意专业精神的精髓。当人们看到昆汀·塔伦蒂诺时,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疯狂的创意人士,拥有制作原创电影的独特天赋。但其实塔伦蒂诺的独创性源自模仿。他以复制和借鉴其他电影的桥段而闻名,他曾经说过:“我从每一部电影里面窃取创意。”

看着塔伦蒂诺的作品,令我感到着迷的是这个悖论,模仿和创新不是对立,而是相辅相成。

你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是一个“坐下来边吃着爆米花边享受电影”的人。电影对我来说,就是纯粹的娱乐。一个机会,让你得以逃离需要负责任的世界,沉浸在迷人的故事里面。我以为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直到我跟一位导演一起去看一部电影,他的看法跟我完全相反。从如何用配乐增强电影的情感之旅,到光线怎么在演员的脸上发生变化,乃至摄像机的运镜如何预示情节的发展,他关注每一个微小细节。

听着他思考这部电影,我不得不问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看的是同一部电影吗?”我感觉自己被困在了二维国,而他却生活在四维空间。(一位导演朋友告诉我,在《小丑》这部电影里面,配乐是起到了帮助作用的,它让我们同情起最终变成小丑的亚瑟·弗莱克(Arthur Fleck)。在影片的开场时,作曲家Hildur Guðnadóttir用大提琴与主角产生共鸣。但紧接着,随着小丑暴露出阴暗面以及内心的骚动,管弦乐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大。他越愤怒,管弦乐的声音就越大。通过这一切,音乐制造出观众对他的认知:简单、幼稚、容易激动。)

从他那里,我了解到创作者消费艺术的方式与消费者是不一样的。他们在消费方面的刻意性要强得多。艺术消遣对他们来说是生产性工作。导演看电影不仅是为了娱乐,也是为了看看别人是怎么制作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其实他们都在脑子里制作点子的Pinterest图板,好在自己的工作当中吸收借鉴。

然后你会想到乔治·卢卡斯。为了创作《星球大战》,他回去翻了翻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bell )教过的东西,这位教授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研究神话与宗教。坎贝尔在他的著作里提出了一种原型英雄理论,认为纵观历史上的各种故事都能见到这样的原型。时至今日,大家把它叫做 “英雄之旅”。这个理论你很可能也已经熟悉了。在创作《星球大战》时,卢卡斯就从坎贝尔最著名的著作《千面英雄》里面汲取灵感。卢卡斯觉得,神话、民间传说还有童话故事这三件套在西方已经消失了——他希望自己的新电影可以复兴这三样东西。为了让自己的故事与回荡在众多人类文化之中的经典主题保持一致,卢卡斯重新编写《星球大战》的剧本,好跟坎贝尔的作品保持一致。

卢卡斯用模仿向坎贝尔的作品已经所发现的经久不衰的主题致敬,但他的艺术独创性并没哟因此而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增强。如果卢卡斯患上困扰众多当代作家的原创病的话,《星球大战》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原创病

这种原创病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有三种解释。

第一点很明确:对灵感有误解。某些最有趣的灵感来自于对他人作品的欣赏(甚至可能是对作品的逆向工程)。但很多人却以为,灵感得像闪电一样从天而降。他们担心,如果自己的思想被以前做过的事情污染的话,新颖性的缪斯女神就不会前来敲门。在盲目追求原创性的过程中,他们回避去研究任何摆在自己面前的东西,因为他们害怕自己的思想会被影响力玷污。他们没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而是想靠自己内心寻找突破性的想法。

第二个更微妙些:对独创性的迷恋。我认为这种病来自学术界,学术界的人确实会研究前人的工作——但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由于学术期刊坚持论文的原创性,所以学者们被激励去研究其他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不过,这里的挑战在于原创性和实用性不是一回事。我担心,学者们会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以前没有人写过这个”的思维框架上,以至于有时候他们会忘记对人类知识做出有用的贡献。

第三种纯属猜想:自恋。也许我们的原创病根源在于弗洛伊德的工作,他的理论至今仍是人类心理学模型的支撑。从某种程度来说,像自我和潜意识这样的概念看似微不足道,但那只是因为它们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弗洛伊德的想法基本上就像病毒一样扩散,直至领导了欧洲超现实主义绘画运动的萨尔瓦多·达利。超现实主义者没有像现实主义者那样,尝试去捕捉现实,或者像印象派那样,去解释现实,他们的做法是向内求,描绘自己内心意识的风景。他们拒绝逻辑和推理,偏好梦境启发的想象。

然后,到了1960 年代,迷幻运动可能让这种病在我们的内部世界里面更加根深蒂固。在经历了可怕的二战之后,随着自爱与自由表达这两股运动的发展,大家开始拒绝一切感觉有正统意味的东西。大家寻找答案不再向外求,而是向内求。随着心理治疗和冥想的兴起,这种趋势只会加速——很多倡导者坚持认为,最了解的只有自我,答案就在我们心中。我们认为自己就是一座座小小的孤岛。这是一种独特的当代思维方式。

都说艺术反映了时代精神。也许我们世俗时代的思想也渗透到了我们的创造性思维之中。在艺术的世界里,为了反映出创作者的主观体验,我们的绘画越来越抽象。很多时候,他们的目标是通过独创性的冲击性而不是质量来吸引注意力。这种自恋的自我崇拜让大家拒绝经典。当我们向内去寻求灵感时,我们已经将独创性变成了我们的基本美德。

另一种选择是追求真理。用C·S·刘易斯( CS Lewis ,想象力丰富的儿童文学作品《纳尼亚传奇》的作者)的话来说:“在乎原创性的人永远都不会是真正具备原创性。只有想着怎么把工作做好,或者说出真相的人,才会具备真正的原创性而不自知。”

刘易斯这番话与罗杰·斯克鲁顿(Roger Scruton)那部出色的纪录片《为什么美很重要》(Why Beauty Matters)的前提是一致的。在纪录片的开篇时,斯克鲁顿提出,在 20 世纪之前,如果你问任何一个人,你创作艺术的目的是什么,对方的回答总是这个:“去创造美的事物。 ”但从 1917 年杜尚的小便池(当然,他给作品起来一个更高雅的名字:喷泉)时代开始,艺术的主要目的就变成了用独创性而不是美来震撼观众。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力,艺术家违反禁忌,让观众焦虑。我们没有去追求客观美的崇高目标,而是向内求,结果非常丑陋。斯克鲁顿坚持认为,我们的语言、音乐和举止也变得越来越有攻击性,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他把美的衰落归咎于现代性的以自我为中心,以及与传统的荒谬决裂。

杜尚的小便池

不要以为我在倡导因循守旧。我喜欢看到人类的创新,过分重视传统会限制进步。这不禁让人想到古埃及的艺术家。他们接受的是刻板的训练,所以他们当学徒的时候,只有在按照既定的规则在石头上清晰地刻画出图像和符号之后才算可以出师。正如恩斯特·贡布里希(Ernst Gombrich )在《艺术的故事》中所写那样:“没有人想要任何不一样的东西,没有人要求他‘原创’。相反,如果雕刻出来的雕像跟过去最令人欣赏的纪念碑最相像的话,他可能就会被认为是最优秀的艺术家。”在一种缺乏创新的模仿哲学的推动下,埃及艺术并没有太大变化。千年之后,跟老祖宗的作品极为相似的新作品一样受到赞誉。几乎没有改变,也没什么进步和发展。艺术停滞不前——只有模仿,没有创新。

跟埃及人的做法背道而驰也行不通。没有模仿的创新是傻瓜的做法。看看历史上的例子。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这一颠覆性的发明,是由数十年经典物理学家的研究所促成的,他的点子是建立在这些经典物理学家的想法基础之上。很多最具原创精神的音乐家,会花费数小时去练习音阶,就为了理解自己所钦佩的音乐家的创意。在写作的世界里,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曾经一笔一画地抄写下《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每一个字,因为这样他才能知道写出一部伟大小说是什么感觉。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会一丝不苟地抄写自己喜欢的段落,在熟悉了之后,他会把书扔到一旁,强迫自己凭记忆重写整个段落。

但现如今,作家们对提倡这些模仿的做法显得犹犹豫豫。或许他们对模仿的方案源自学校对抄袭的态度是如何的严厉。我们在学校已经被灌输对剽窃的恐惧,他们教我们,要害怕任何看起来像模仿的东西。抄袭受到的惩罚实在是太严厉了,以至于我把它想象成立即行刑的电锯一样。

当然,抄袭是不对的。问题是我们对剽窃的痛苦恐惧已经紧紧拽住了其实对你有好处的东西。因为过度的恐惧,我们已经失去了与一种微妙但重要区别的联系:偷别人的东西而不说(这显然不好)与效仿所钦佩的作家的风格或价值观(应该提倡和赞许)是有区别的。

译者:b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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